取消零负团费,禁止强迫购物、景区门票涨价实施听证我国首部旅游行业法律《旅游法》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,这些从模糊到清晰的法律条款背后会给牡丹江本地的旅游者、旅游行业以及景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,记者借起草医生来牡常见抗癫痫的药物解读《旅游法》的机会就此进行了深入了解。
9月27日上午,参与制定《旅游法》的医生申海恩博士来牡,他关于《旅游法》的解读吸引了来自全市旅游局、导游培训中心人员、法制监管人员、景区、旅行社、星级饭店、购物店以及导游员、旅游车司机共300余人前来学习,听了解读后,我市不少旅游从业人员对今后的发展和运营有了新的打算。
出境游价格或会上涨 旅游者愉悦感提高
取消零负团费会导致我市低价团退出市场,而由此对游客的影响是,旅游价格提升,强迫购物取消,旅游品质有保证,旅游所带来的愉悦感提高。这也是对我市旅游行业以及旅游者很大的影响之一。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这样分析。
据了解,此前我市旅游,特别是出境游多是低价团费甚至零负团费,《旅游法》实施后,明令禁止零负团费,强迫购物收取返利。对此,我市一些旅行社已经着手改变经营方向,调整线路等,比如一些旅行社开始设计以纯玩为主的旅游产品,不再安排购物店、自费项目,并且将住宿、餐饮、交通等费用明示,使旅游报价回归理性。这直接会导致此前由购物返利催生的低价团逐渐淡出市场,预计十一之后,我市各旅行社会相继调整线路,旅游报价也会因返利的减少而有所提高,比如此前返利较高的出境游报价或会上涨50%,而返利较少的境黑龙江治疗癫痫病公立医院内游则会出现小幅上涨。
虽然旅游线路报价上涨了,但强迫购物、自费项目的取消会避免游客落入隐藏陷阱,因取消强迫购物而以纯玩为主的线路也会提高旅游者的愉悦感。
不转变经营观念 部分旅行社面临淘汰
除了对旅游服务的规范,《旅游法》还对旅行社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职责、专业性提出更高的要求,此前靠返利提成存活的旅行社很可能因此被市场所淘汰。市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直言,如果旅行社不转变经营理念,一些小型旅行社会面临被淘汰。
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,新《旅游法》对旅行社的产品推荐、线路组织、合同签订、安全保障、团队宣传、运作等都提出新的要求,此前,我市部分旅行社在运营时不会充分考虑游客安全,法规实施后,旅行社在游客安全保障上为*一责任人,因此,他们在选择合作伙伴、景区景点以及导游方面都会充分考虑,尽量选择信誉好品质高以及责任感强的合作方,这对于我市一些小型旅行社来说无疑会造成打击。
从导游方面讲,由于购物店的取消,此前以灰色收入、小费为主要收入的方式也将转变为佣金制,这对导游和旅行社的业务水平要求都提高了,而旅行社成为安全责任人后,导游也不敢擅自增加景点等,对游客来说,不论是经济利益还是人身安全都有了一定的保障。但反过来讲,旅行社和导游的灰色收入减少势必会影响一些小型旅行社的运营,这就需要旅游机构及时调整经营观念免遭淘汰。
促进景区提高管理 门票上涨变得不易
应该承认,我市与一线旅游城市的景区管理上一直存在差距,而新《旅游法》的实施,将促进我市各景区提升设施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。
据分析,此前,只在若干管理条例中提及的景区责任,首次在《旅游法》中有明确规定,游客旅游过程中遭遇危险等景区要承担相应责任,这是*一次对景区责任进行法律意义上的明晰。特别像我市目前比较普遍的漂流、水上娱乐、滑雪等存在危险性的景区,在《旅游法》实施之后相信将把提升景区设施水平,完善管理制度提上日程。
同时,《旅游法》规定,景区要测算自身的很大承载量,避免在达到很大承载量时继续接待旅游者,或者在达到很大承载量时作出提示,这对我市景区的管理都提出了新的要求。
对于游客来讲,此前说涨就涨的票价,在《旅游法》实施后可能要有所收敛了,相关规定此前只对涨幅有所要求,而《旅游法》提出,门票价格调整要实行听证,听证人员要包含旅游者、经营者和有关方面,论证其必要性、可行性,有业内人士分析,《旅游法》总体政策主张避免门票价格上涨,由于目前我市门票价格总体偏低,所以这项规定对我市各景区的影响还没有显现。
整体上看,《旅游法》的实施对我市旅游业将起到促进和规范作用,在规范旅游市场的同时,取缔旅游中的弊端,引发景区增长方式的转变,将市场各方主体对价格的关注引导到对服务的关注上。